close
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 好書推薦













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算是我近期看過的一本好書

全書的內容大意博客來網路書店



  • 出版社:遠東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4/03/03
  • 語言:繁體中文


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想要看本好書,增加自己的內涵是不錯的選擇

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曾在博客來 網路書店造成搶購熱潮。

看完後有一種說不出的感動,真的不錯,內容精彩!

博客來,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局,博客來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店歡迎您

商品訊息功能:







十年鍊金術:讓自己變成有錢人



只用10%的薪水,讓全世界的財富都聽你的(熱銷慶功版)



變得有錢養成術



富人心理學:有錢人的85個秘密





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





















包租公實戰班DVD



掌握大陸房地產兼習簡體字



【圖解】第一次買對房子就上手



顏炳立買屋精算班(二片DVD)





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推薦,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討論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比較評比,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開箱文,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部落客

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
那裡買,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價格,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特賣會,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評比,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部落客 推薦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網購業者 將可發行住宿券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暑假是旅遊旺季,但網路訂房的糾紛也層出不窮,交通部觀光局近期擬修正「觀光旅館業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除開放網購業者等第三方發行禮券外,也明訂規範禮券應記載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觀光局官員表示,網購愈來愈發達,不少團購網業者爭取政府放寬發行禮券的限制,因此這次修法也特別配合經濟部已修正的「零售業禮券規範」,開放非實際提供服務的第三方業者,例如網購業得發行飯店住宿券等禮券。

官員強調,民間消費型態已有很大的改變,為解決部分中小型業者,因資金不足無博客來書店法向銀行申辦履約保證的問題,觀光局擬修法開放第三方發行禮券,以明文納入管理。

觀光局表示,這次的修法主要有四大重點:一、開放資本額達3,000萬之非實際提供服務者,得發行觀光旅館禮券;二、履約保證僅保留「銀行擔保」及「信託」2種方式;三、不得限制消費者持禮券消費較現金消費不利;四、消費者請求退券業者不得拒絕或加收手續費。

觀光局官員指出,未來將要求業者在商品禮券上,載明商品或提供服務的「面額」,避免衍生消費爭議。

官員說,禮券面額(銷售價格)經常低於商品(服務)之定價,並訂有優惠期限,消費者如果沒有在優惠期限內使用,就需補足差額,但禮券上頭若沒有載明面額,容易衍生消費爭議,因此這次修法才將面額列為應記載事項。

觀光局指出,禮券容易產生消費糾紛的項目,還包括有些禮券上面會註明特定期間不得使用,例如特殊節日、連續假期、寒暑假或是農曆春節期間,未來修法後,將限制業者只能要求旅客補足非優惠期間的票面價和定價之間的差額。

另,未來商品禮券若是損緩或變形,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消費者仍可請求交付商品或補發禮券。

觀光局指出,這項修正草案預計本月呈送行政院審查,最快9月底、10月初可上路,全台114家觀光旅館都適用,如果發現有業者違反規定,初次將要求限期改善,如果再犯就會罰新台幣3萬元到50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網購業者-將可發行住宿券-215005561--finance.html









博客來網路書局





衝刺!關鍵18週致勝秘笈:高中英文學測、指考必備(1書+1解析本)



博客來,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局,博客來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店歡迎您
928BCCDFC0193743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新台 博客來書店 看完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awsoncm3kl 的頭像
    lawsoncm3kl

    博客來 好書每日主打

    lawsoncm3k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